老帖重谈:牛振华们的悲剧与武松的悲哀 2007-07-05 14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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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老帖重谈:牛振华们的悲剧与武松的悲哀

  下文2004年6月6日 10:38发表于北大商学网,转自《中国青年》:

  2004年5月11日23时20分,著名演员牛振华遭遇车祸身亡。
  据北京市交通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通报:牛振华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,其所驾驶“奔驰”轿车严重损坏。牛振华在银幕和舞台上以塑造“小人物”而著名,1993年因主演《站直喽,别趴下》获中国电影百花奖最佳男主角;1995年因主演《背靠背,脸对脸》获得第七届东京国际电影节最佳男演员奖,使他成为中国影坛第一个走向世界奖台的国际影帝。
  一代喜剧明星,却陨于醉酒驾车,实在令人惋惜和警醒。这再一次把交通安全的问题提到公众面前,酒后驾车、超速行驶、疲劳驾车等违章行为成为威胁艺人安全的第一杀手。其家属也向社会发表公开信,亦称:他做错了!一生谨慎的他犯了一次错误,而他惟一的错误,让他不再有改正的机会,也给我们造成了终身遗憾!我们为他的这一次不负责任的行为向大家道歉!也希望所有的司机能以他为鉴!
  但令人遗憾的是,在牛振华亲属的理智之举赢得社会广泛同情和理解的同时,事发当晚与牛振华同桌共餐的“劝酒人”,至今未站出来公开道歉。这些劝酒人,在劝酒之时,显然应该考虑到他酒后驾车的危险性,应阻止他酒后驾车。牛家人的道歉,无疑是为牛振华承担了行为过失的社会责任。但“劝酒人”迟迟不露面,则是缺乏责任感的。只有“劝酒人”勇敢地站出来说明实情,承担道义上的责任,才能告慰牛振华的在天之灵,稍抚自己的愧疚之心。


  以下为曹操的跟帖:
  前几天重看水浒:那武松喝醉了,店小二告诉他有大虫、不要喝了,他却把店小二臭骂了一顿:这一错误成就了武松的一代侠名,成了“好汉”的代表!但仔细想来,他的行为是理智的吗?
  中国人向来把遵守规矩视为懦弱,我也很喜欢牛振华,可是他明明知道喝酒驾车是一只会吃人的“大虫”,却还要去这么做,说不对别人的规劝还不屑一顾,结果很不幸,他被“大虫”吃掉了,没做成武松…
  更值得思考的一种现象:我们身边不是一直有很多人把酒后开快车视为“牛”的表现吗?“我昨天喝了1KG,开车开到了220…警察想拦我,我一踩油门就过去了…”把不负责任的行为甚至当作吹牛的谈资,在这种心态下,不让他们做“武松”??他们不和你急才怪!
  这是武松们、牛振华们的悲哀!


  今天看来,牛振华的死丝毫没有影响国人做“武松”的乐趣,当然更不会影响中国人的“酒文化”——喝酒不劝酒,是要被“武松”骂的!中国人对制度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,甚至有“制度制订了就是要被违反的”之说,能违反制度、敢违反制度、批条子、做指示、凌驾于制度之上,向来就是“牛”的象征,是权势和地位的表现,在这种心态支配下,酒后驾车、闯红灯……简直就是毛毛雨、小菜吗!台湾的那位李敖先生,就经常把自己勇闯红灯、开夺命(谁的命?)飞车、做拼命(又是谁的命?)三郎的事作为吹牛的资本,应该算得上当代的“文武松”了!
  认清中国人对制度的蔑视态度,也就不奇怪为什么我们总是“几十年如一日”、看不出丝毫进步的原因了!并且,随着对“武松们”的纵容,也助长了更多“武松”的出现:一个个高管的落马,黑窑事件,砍杀讨薪民工…在这些倒下的“武松”后面,有着多大的一个“武家庄”?会不会“一个武松倒下了,又有无数个武松站出来”?可怕啊可怕!
  因为酒醉,武松成了大英雄,成了中国人的心目中的榜样,历史将证明:这是武松的悲哀,更是社会的悲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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